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书画院综合楼项目二次装修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社会[2013]2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书画院,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广西书画院综合楼项目二次装修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招标编号:ZXHT1603ZB02B177C
建设地点:南宁市五象新区明月西路西侧地块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7052.40平方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的综合楼。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33.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18.79平方米。主要设置作品展示,书画创作,书画收藏,研究与交流,服务及保障等业务用房,给排水、供配电和停车场等相关附属设施。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00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室内装修、园林景观、普通照明电气、展厅专业灯光、展厅展板布置、建筑结构、消防给排水、暖通、智能专业末端接口、服务及保障业务用房等所有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阶段等内容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14日至2016 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 2 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第四事业中心招标一部实行现场报名。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携带本项目报名期间开具的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此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此项)、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10 月14日至2016 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 2 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示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报名回执在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第四事业中心招标一部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3日15时00分,地点为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开标室(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建设网、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书画院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 地 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大地华城A座2711号
邮 编:530000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徐工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0771-5598202 电 话:0771-5776251
传 真: / 传 真:0771-5776251
电子邮箱:86482702@qq.com
2016 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