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兴贤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一)

发布时间:2017-03-27 16:21:12
南宁市西乡塘区兴贤幼儿园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南宁市西乡塘区兴贤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编号: ZXHT1603ZB02B220A)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更正位置
原招标文件内容为
现更正招标文件内容为
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中(一)企业情况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得6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的得7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的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
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中(二)企业信誉
考核期内,投标人承接的工程项目获得过自治区级(含)或以上级 “优质工程”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每个得5分;获得过地市级(含)“优质工程”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或“工法”奖,每个得3分。 此项满分10分。 注:考核期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年份为准,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时,以最高奖项计分,不能重复得分。
1.企业2014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5分。
2. 企业2014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3分。
3. 企业2014年以来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证书为准),每项得3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2分。
注:考核期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以获奖年份为准,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时,以最高奖项计分,不能重复得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合同条款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须按南宁市城乡建委《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要求及《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活动工地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建质安[2013]28号)有关标准及制度执行。土方作业严格执行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要求。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南宁市政府令第46号)、《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南府规[2016]24号)、《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与合法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使用符合密闭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增加13、南宁市西乡塘区兴贤幼儿园建设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已上传至系统,请各投标人登陆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nanning.gov.cn下载。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 标 人: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
日    期:2017年3 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