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XHTZB1606XMGL03B017B)作以下更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原“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七、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供应商所有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全额发票,在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55%,交货验收合格6个月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余下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2、现更改为: “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商务条款:七、付款方式:无预付款,供应商所有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在1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55%,交货验收合格6个月后采购人凭供应商开具的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余下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采购人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其余不变,请按更改后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