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火场勘查车采购项目(ZXHT1603ZB0

发布时间:2016-12-29 10:27:48

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对火场勘查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火场勘查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XHT1603ZB02B257B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拟采购15辆5座版越野车作为火场勘查车。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叁佰贰拾玖万柒仟元整(小写:3297000.00元)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 12 月 29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 1 月 5 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第四事业中心招标一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项目报名期间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第四事业中心招标一部购买。(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7年 1 月 17 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户中以电汇或转帐等形式交至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持交款凭证原件到收款单位开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开标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原件核查。
开户名称: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
开户行名称:建行南宁市金湖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04 2660 5250 2851
注:投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原件如遗失,投标人须在报刊上(如南国早报、南宁晚报等媒体)刊登遗失声明,方可退回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 1 月 18 日15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开标厅(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1 月 18日15时00分,在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开标厅(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网( )。
十二、投标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
地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邮编:530022
项目联系人:卢工 
电话:0771-5776251
传真:0771-5776251
 

招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

                                             2016年12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