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专题库岸防护工程邕江左岸老口圩段岸坡防护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4 10:57:58

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专题库岸防护工程-邕江左岸老口圩段岸坡防护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专题库岸防护工程-邕江左岸老口圩段岸坡防护处理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农经【2014】1186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 南宁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以 南移函【2016】524 号文下达了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专题库岸防护工程-邕江左岸老口圩段岸坡防护处理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南宁市西乡塘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招标人为南宁市西乡塘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南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 南水招标备案【2016】33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邕江左岸儒礼坡下游老口街附近。
建设规模:全长1064m,本项目合同价约1029.56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7年 1 月 1 日,完工日期为2017年 8 月 30 日,计划工期240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专题库岸防护工程-邕江左岸老口圩段岸坡防护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图纸范围内的坡脚工程、桩基工程、草皮护坡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 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专题库岸防护工程-邕江左岸老口圩段岸坡防护处理工程共计两段,第一段长394m,第二段长670m,总长度为1064m。(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指从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起至本工程开标之日止5年)具有坍岸防护或护坡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原件装订至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份正本中,开标会上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如在12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9、10、11月或8、9、10月),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16年11月28 日至2016年12月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申请人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nanning.gov.cn)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使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详见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6年11月28 日至2016年 12月2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操作指南详见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和技术资料每套售价1750元,售后不退。
5.3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 招标人定于2016年12月 9 日17时0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 其他事项
7.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2 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1)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2)凡参与本项目网上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入库,入库的单位类型为“投标人(单位)”,入库成功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3)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3)网上注册、报名、缴费有疑问时,可以随时咨询新点公司的技术人员:0771-2856756。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宁市水利局网站、西乡塘区政务网上发布。同时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区公告栏发布。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6年 12 月 19 日9:30时在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西乡塘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
邮 编:
联系人:黄工
电 话:18978102057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邮  编:530022
联系人:梁工
电  话:0771-5776251
传 真:0771-5776251


招标人:南宁市西乡塘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6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