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文科教学大楼工程澄清通知(二)

发布时间:2015-07-24 15:53:29

各投标人:
根据投标人来函提出的疑问,广西大学文科教学大楼工程(项目编号:GXZC2015-G2-4002-HLGC)做如下澄清:
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项目名称”跟招标文件封面的项目名称不一致,缺少“工程”二字,应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为准,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4款项目名称更正为“广西大学文科教学大楼工程”。

问题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第(5)项,关于项目经理的截图并没有指定截图时间,而招标文件第127页第(5)项,却指定截图“投标截止日前10天内”。问是否可以取消“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内”?。
  回复:取消招标文件第127页第(5)项: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前10天内”。

问题3:招标控制价以及清单中表-08第38页323项,项目编码没有带“﹡”号,是否遗漏?
     回复:是遗漏,现要求增加“*”号。

问题4: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第141页,清单866项  微穿孔板消声器(长1.0m)、867项 管式消声器(长1.0m)清单描述未描述消声器的宽和高,故无法正确的套价,是否遗漏?
 回复:图纸无具体标注消声器的宽和高,参照消声器连接风管的宽和高的尺寸计算消声器规格。

 问题5:我公司认为《澄清通知(一)》中的第1条答复不符合广西区内项目现在实行的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安全员必须为专职安全员并且不能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故区外企业应按照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14年版)”的要求提供“区外企业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原件”。
回复:经调查了解,有部分区外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不开具项目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若以此限制区外企业参加投标工作,则将造成对区外企业的排斥,违反公平原则。区内外企业专职安全员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的,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若发现投标人虚假应标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问题6:经我方现场勘查,拟建“广西大学文科教学大楼工程”校内没有堆放土方的场地,考虑到施工时开挖的土方必须全部外运,回填土方需从场外运回,而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的描述均考虑校内运输,导致单价变低,我方建方按校外运输土方,调整回填土单价和外运土方的工程量。
   回复:请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报价,按实际发生结算。
问题7:上限价偏低部分:
1、序号103项目编号﹡011201001004上限价偏低;
2、序号119、125项目编码﹡010801004001~﹡010801004007上限价偏低;
3、序号140 ﹡011701006001上限价偏低;
4、序号259~265项目编码﹡010801004008~﹡010801004014上限价偏低
以上上限价已经低于成本价,恳请审核。
      回复:序号103  项目编码*011201001004  综合单价合理。
    序号119~125  项目编码*010801004001~010801004007综合单价合理。
    序号140  项目编码*011701006001综合单价合理。
    序号259~265  项目编码*010801004008~010801004014综合单价合理。

问题8:《招标文件》P10页第10.1.1点类似项目是指: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完成单体建筑总面积在30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是否可以理解为:群体房屋建筑工程分栋验收,单栋验收建筑面积达到3000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单项目合同总建筑面积达到30000㎡以上人房建筑工程?
回复:指单体建筑总面积在30000㎡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问题9:招标文件P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款“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7月,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2月”,根据开标时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开竣工时间,请明确计划开竣工日期如何顺延?
回复:招标文件中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与“计划竣工时间”随开标时间延期而顺延相同天数。

10、招标文件P24页“企业情况中(2)通过三体系认证(ISO9000认证、ISO14000认证、OHSAS18000认证)……”是否更正为“(2)通过三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根据广西在考核期内获得的“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获奖证书中均没有“诚信”二字,本次招标是否考虑“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中包含“国家AAA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回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附表第2.2.2(3)2中“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更改为“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或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 广西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路  地    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邮    编: 530011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蒋丽萍               联 系 人:    梁正毅、 陈燕英         
电    话: 0771-3275420          电    话:   0771-5776251              
传    真:0771-3275420           传    真:   0771-5776251                                                
    2015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