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实验实训综合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实验实训综合楼工程监理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社会【2013】7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交通技师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南宁市邕武路9号
建设规模:地下1 层,地上16 层,总建筑面积约24860㎡
项目概算投资额:约6378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 720 日历天
本次招标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720 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合同及图纸(含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详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组织工程阶段验收、设备安装验收和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签署建设监理意见,工程建设监理结束后,负责向工程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同时协助建设单位向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区外企业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无在监工程证明文件原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1 日至2015年 6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持①自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在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实行现场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 6 月 1 日至2015年 6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由潜在投标人出示报名回执在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6 月 23 日 15 时 0 分,地点为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相关附件材料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建设网http://www.gxcic.net/、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dollars9.com发布。
7. 监督部门及电话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81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交通技师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邕武路9号 地 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邮 编: 530000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毛红孙 联 系 人: 黄红琳
电 话: 0771-3321575 电 话: 0771-5776253
传 真: 0771-3316218 传 真: 0771-5776253
2015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