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 委托,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15-G1-3723-HLGC
2.2投标内容: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安装与调试,本项目共分为2个分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厂(商)家。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月 12 日至2015年 5 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材料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放置,携带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 25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6 月 2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南宁市金浦路16号F座3楼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 6月 2 日 9 时 00;开标地点:南宁市金浦路16号F座3楼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采购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A标:分子荧光光谱仪、体视显微镜、激光粒度仪、 磨样机 86.7
B标:海流计、声速仪、全数字双变频测深仪、验流仪、侧扫声呐、海洋磁力仪、雷达水位计、浅地层剖面仪 157.3
合计 244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74号 地 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邮政编码:5300222 邮政编码:530022
联 系 人:朱婷 联 系 人:陈燕英
电话及传真:0771-5780278 电 话及传真:0771-5776251
采 购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研究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