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装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河财采[2014]2307号)批准,受河池市司法局委托,现就业务装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业务装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编号:HLZB1503 HCF 001B
二、采购内容: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复印机、碎纸机、执法记录仪、摄像机、数码相机、电子显示屏、电视机、录音笔、身份证阅读器等(具体参数详见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1、国内独立法人,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请于2015 年 3 月 26 日至2015 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
注意: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查,以作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依据。如原件不齐或无效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1、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函查询时间为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期间);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派委托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最近一个季度养老保险复印件(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及社保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投标保证金:为不少于投标报价的 1%(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从基本帐户以转账形式汇至保证金专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必须于2015 年 4 月 14 日下午16: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交到以下帐户:
账户名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2114 8100 2930 0064 5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 年 4 月 15 日 上 午 9 时 30 分。
七、投标和开标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本项目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祖贤 联系电话:18677890096 传真:0778-2117999
监督管理部门:河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778-2103396
十、网上查询:本次招标同时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ollars9.com(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公告。
河池市司法局
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3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