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扶绥县2014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1、2标段以崇发改农经【2014】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标段为凤庄村水利渠道工程约58万元
2标段为新安村水利渠道工程约47万元
2.2建设地点: 扶绥县渠黎镇新安村和龙头乡凤庄村
2.3要求工期: 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扶绥县2014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水利水电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于2015年 1 月 14 日至2015年 1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代理人身份证(如有委托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上岗证及身份证、项目经理和五大员2014年1-7月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进行报名。(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注明原件的资料提供复印件一 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可同时报名2个标段。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2 月 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 www.dollars9.com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扶绥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扶绥县新华路101号 地 址: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3楼
联 系 人: 陈勇志 联 系 人: 罗振杰
电 话: 13768593618 电 话: 0771-5776251、13788118904
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