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14年慰问部队物资(石英表)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3-G1-41115-HL
三、招标信息公告时间: 2013年11月28日
四、截标日期: 2013年12月18日下午15时00分整
五、中标结果公告时间:2013年12月24日—2014年1月2日(共7个工作日)
六、中标结果:
中标人名称: 南宁市昌之和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叁佰贰拾柒万零肆佰元整(¥3270400.00元)
七、评委名单:李素群、潘仕龙、黄鸣、罗桂莲、严晓军
八、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九、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小军 0771-5776251 15977101008
十、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联系电话: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0771-5776251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