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关于发布《2022年上半年监理企业现场履职行为评价指标》的通知 (桂建质安管〔2022〕2号)

发布时间:2022-01-06 10:09:13

关于发布《2022年上半年监理企业现场履职行为评价指标》的通知

桂建质安管〔202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17〕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19〕3号)的规定,我站现发布《2022年上半年监理企业现场履职行为评价指标》(详见附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相关评价表格请自行登陆指定网站(广西建设网www.gxcic.net)下载。

请各地监督机构将本文转发至辖区内监理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部,并及时开展评价工作,我站将不定期抽查各地评价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监理企业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表.docx(表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