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HTZB2304XG01B077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2023-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信誉分 | 信誉分(满分22分) ①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HACCP体系认证证书,每项得2分,满分10分(注:响应文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②仓储场地分(满分12分) 供应商具有固定的仓储场地(且含有冷库),以上面积低于500平方米的得2分,500(含)-1000平方米的得4分,1000(含)-2000平方米的得7分,2000(含)平方米以上的得12分,满分12分。 注:响应文件提供:1.仓储场地的所有或使用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为仓储场地所有人,则提供不动产登记证等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供应商为仓储场地使用人,则提供租期为1年(含)以上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截至本项目磋商当天合同仍在有效期内)和缴纳半年及以上租金的银行转账凭据或发票复印件)];2.仓储场地(含冷库)的图片;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 信誉分(满分22分) ①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得2分,满分8分(注:响应文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 ②供应商具有固定的仓储场地的得4分,仓储场地含有冷库的得4分,满分8分 ③供应商具有冷链配送车辆的,一辆得3分,满分6分。 注:响应文件提供:1.仓储场地的所有或使用证明材料[若供应商为仓储场地所有人,则提供不动产登记证等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供应商为仓储场地使用人,则提供租期为1年(含)以上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截至本项目磋商当天合同仍在有效期内)和缴纳半年及以上租金的银行转账凭据或发票复印件)];2.仓储场地(含冷库)的图片;未按要求提供者不得分。3.车辆证明材料为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3年7月3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 2023年8月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2023年7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兴宁区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120号
联系方式:钟主任,0771-2637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开云「中国内陆」官方网站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
联系方式:刘清源、韦廷富 0771-5776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清源、韦廷富
电 话:0771-5776251
2023年7月27日